一、不准未批先建
农村宅基地建房,首先必须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。任何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,将面临停工整改、罚款甚至拆除的严重后果。因此,农民朋友在决定建房前,务必先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咨询并办理好相关手续。
二、不准超面积建房
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有严格规定,超出规定面积建房不仅侵犯了集体土地权益,还可能影响村庄规划和村民利益。因此,在规划建房时,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,不得擅自扩大房屋占地面积。
三、不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
宅基地是专门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土地,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用于商业、工业等其他非住宅建设。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的,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四、不准侵占公共用地
农村宅基地建房时,应尊重并保护公共用地,如道路、广场、绿地等。不得侵占公共用地建设房屋或搭建附属设施,以免影响村庄整体环境和村民出行。
五、不准破坏生态环境
在宅基地建房过程中,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,不得乱砍滥伐、破坏植被、污染水源等。建房应遵循环保理念,采用节能、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,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。
六、不准违反建筑安全规范
宅基地建房必须遵守建筑安全规范,确保房屋结构安全、稳固。不得使用劣质建筑材料、偷工减料或违反施工规范等行为,以免发生安全事故,危及人身安全。
总之,农村宅基地建房是一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,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“六不准”原则。只有这样,才能确保建房过程合法合规、安全有序,让农民朋友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放心房、舒心房。同时,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指导,为农民朋友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,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。